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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新闻:警方拘捕兩名「嗅鞋男」 正調查犯案動機

  兩名男子涉嫌在屯門區一屋苑內,拿起居民擺放在門外的鞋來嗅,兩名女事主發覺後安裝閉路電視鏡頭暗中監視,警方根據錄影片段掌握「嗅鞋男」容貌,在昨日(3日)和今日(4日)先後拘捕兩名涉案男子,相信兩人並非一同犯案,正調查他們犯案動機。

警方拘捕兩名「嗅鞋男」 正調查犯案動機

梁冠灝講述破案經過。

 屯門警區刑事調查隊第5隊主管梁冠灝督察表示,警方在本周1(2日)晚上接獲一名女子報案,指鄰居發現近日有兩名可疑男子分別在不同時間,在其家門外走廊徘徊,並拿起放在門外的鞋來嗅,女事主其後亦發現門外多次有男子隨手拿起她的鞋來猛嗅,擔心人身安全遂報警求助。

 屯門警區刑事調查隊第5隊接手跟進,經深入調查和分析後,迅速鎖定兩名目標男子,在昨日(3日)和今日(4日)採取行動,在屯門區拘捕姓馮(30歲)和姓郭(31歲)男子,報稱任職藥房售貨員和無業,涉嫌「遊蕩」罪。警員在他們家中檢獲案發時所穿衣物,兩人仍被扣查。

 梁冠灝指出,現正調查兩人犯案動機,和為何不約而同到兩名女事主家門嗅鞋。梁讚揚受害人與鄰居警覺性高,當得悉有可疑人出現時即時安裝閉路電視監視鏡頭和及時報警,警方可掌握疑人的容貌和犯案經過,令警方可迅速破案。

 梁冠灝續稱,兩名疑犯並不相識,分別在不同時間犯案,與兩名受害人亦不認識,而兩名疑犯和兩名受害人均住在同一屋苑。今次疑犯嗅女事主的鞋為非法行為,會令居民擔心,並影響居民在社區中的生活。根據香港法例第200章第160條,任何人在建築物的公用部分遊蕩,而導致他人合理地擔心自身安全,有機會觸犯「遊蕩」罪,一經定罪,最高可監禁兩年。(記者 區天海)

   頂圖:警方檢獲疑犯犯案時穿的衣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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