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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新闻:李文俊:「民陣」解散止亂港行為 終罪責難逃

 8月15日,以反中亂港為己任的非法組織「民間人權陣線」(「民陣」)宣布解散。全國政協委員、香港海南社團總會會長李文俊指,「民陣」長期存在,不等於其權利和地位為法律所承認。這不僅僅在於「民陣」在多大程度上違背了香港《社團條例》。

 李文俊說,輿論認為民陣主要涉及「五宗罪」,包括非法組織、洗黑錢、勾結外力、踐踏「一國兩制」以及煽惑暴亂等。民陣聲稱「和理非」,實際上是為暴力開道及打掩護,「和勇不分」。

 李文俊續指,實際上,禍亂香港的幾個大事件,背後都有「民陣」的影子。2002年9月,香港保安局發表《實施基本法第23條諮詢文件》,2003年「非典」疫情稍緩,就發起「七一遊行」,反對「23條立法」,最終導致「23條立法」被擱置。此後每年鼓動「七一遊行」,就成為「民陣」的固定「節目」。還有之後的非法「佔中」。2014年,正是在「七一遊行」結束後的當天晚上,「民陣」的成員「學聯」和「學民思潮」又發起在中環的靜坐活動。,這也成為長達79天的非法「佔中」的開端。2019年6月9日,香港因「反修例」爆發的第一場大規模遊行正是「民陣」搞出來的。

 李文俊表示,最令人不齒的是,「民陣」打着「和理非」的旗號,卻刻意縱容暴力違法活動。例如火燒警署、衝擊政府總部、包圍立法會、破壞港鐵設施東方等惡性,讓香港上演了一出出暴徒的「狂歡」。「民陣」秘書處的多位核心人物則因不同案件被收押。最後一位「民陣」召集人陳皓桓,今年5月28日因涉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會案件被判刑18個月。

 李文俊強調,「香港無法外之地,任何人犯了法都要負上法律責任」。即便「民陣」解散了,犯下的罪行依然可以依法追究,解散並不能夠逃避法律的制裁。過去十多年呼風喚雨的民陣,竟是一家沒有註冊的非法組織。口喊維護法治,實則無法無天,更以為只要站在「爭取民主」的道德高地就可以為所欲為,公然挑戰大家的底線。

 李文俊最後說,反對派必然樹倒猢猻散,也會自食其果。「愛國者治港」極其重要,發展香港民主制度不能背離「愛國者治港」這一根本原則。保持社會和諧穩定,保障最廣大香港居民的民主權利和根本福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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